规章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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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技科室工作制度

一.医技科室必须每月到临床科室征求意见,参考科内质控本,认真记录。
二.对候检病人必须主动迎领申请单,热情接待病人,告知候检时间及检查时的注意事项,主动告知出报告时间。
三.诊断报告必须逐项填写,字迹清楚,用词恰当,描写客观合理,诊断意见确切,签名正确无误。
四.对发出报告应严格执行审签制,实行双签字,如仅有一人值班则需认真审核。
五.对漏诊、误诊者罚款50元,造成后果者,按医务科有关规定处理。
六.放射科应坚持每日阅片制度,均做好记录,每季一总结。
七.检验科按省临床检验中心规定的项目实行室内质控。
八.违反规定,对当事人罚款50元,与科室考评挂钩,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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