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章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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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重病人抢救制度

一.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,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,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。
二.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,正常上班时间由三级医师负责;非正常上班时间和特殊情况由值班医师负责;重大抢救事件由科主任、医务科、院领导参加组织。
三.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进行沟通,口头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。
四.在抢救危重症时,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,确保抢救工作及时、快速、准确、无误。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,口头医嘱要求准确、清楚,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。在抢救过程中要边抢救边记录,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,未能及时记录的,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,并加以说明。
五.抢救室应制度完善,设备齐全,性能良好。急救用品必须实行“五定”,即定数量、定地点、定人员管理、定期消毒灭菌、定期检查维修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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